很多时候,除了派送快递邮件和包裹之外,来按门铃的都是那些做促销打广告的,例如要帮你免费清洗地毯、游说你订购报纸,甚至叫你捐钱之类的,所以我们都不想开门。
门铃再响,老公透过门扉上的‘猫眼’(door eye)看了看,然后开门。
一个黑人站在外面。他一开口就说:“Hi Sir, are you the King of this castle?”(嗨,先生,你是不是这座古堡的国王?)
老公说:“No.”
那黑人不管,继续鼓起三寸不烂之舌,大概在卖什么东西吧。老公向他表示没兴趣,把他打发走了。
对于这黑人的幽默,我觉得有点啼笑皆非。这房子已经有25年历史,虽然是独立屋,面积不过1700平方尺,比我们以前在马来西亚的双层排屋还小一些;而且大门外的木板篱笆陈旧破残,有点‘古’的味道,但绝没有‘堡’的气势。如果我的家像以下这座名艺人Oprah Winfrey在加州的豪宅(5千5百万美元),这个黑人的奉承可以受之无愧。
我告诉老公,他当时应该回答说:“No, I am the servant of it.”(不,我是它的仆人。)
后来再想想,这些美国人喜欢幽默,就干脆跟他幽默到底吧。所以老公应该说:“No, I am not the King but the Queen here.”(不,我不是这里的国王,我是这里的皇后。)
那时看那黑人会怎么回答,哈哈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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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,也许你老公应该说:yes, i am the King, but in this castle,the Queen in-charge......"
回复删除King: 别生气哦!
哈哈,好幽默。初次到访,喜欢你的部落格呢!
回复删除异乡生活不容易,你的文字却凸显了满满的幸福:)
加油噢!
君慧:唔,‘垂帘听政’,希望可以如此,哈哈哈。
回复删除Jetaime:谢谢鼓励,欢迎以后常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