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来美国之前,我在马来西亚的家收拾行李,准备把一些需要的东西邮寄过来,不需要的则想办法送出去或搬回家乡。
看到家里有好几把大大小小的雨伞,就打算把一两把小的寄过来美国。老公知道后,大力反对。当时他已经比我们早三个月过来工作。
他说:“这里很少下雨,用不着雨伞。”
我说:“那用来遮太阳总可以吧?”
他说:“你不要拿来!人家加州(California) 就是以阳光闻名,这里的人那么地喜欢阳光,别州的人都要特地来晒太阳。你如果撑伞遮太阳,那真是笑死人了!”
然后他又重复:“你千万不要拿来!”
通过电话听他的语气,好像就是一副‘如果你撑伞,我就不要走在你身旁’,或是‘如果你撑伞,我就不认你做老婆’的样子,十分坚决。
我没办法,只好打消主意。
去年一月份抵达时,正好是冬天,是这里的雨季。很多时候,绵绵细雨如牛毛,无声无息地下个不停,但只要把连着夹克的‘帽子’盖上,不撑伞也不会淋湿身体。不过,偶尔也有大雨来袭,例如上次就遇过一次龙卷风夹带来的暴风雨。我每天得接送孩子上学和放学,没有雨伞,怎么行呢?
于是,我前后总共买了三把雨伞。然而,我们的雨伞,也真的经常无用武之地。冬天过去,就可以把它束之高阁了。
春天来了,气候还是有点冷冽,晒晒太阳觉得温暖又健康。初夏时,太阳开始散发热力,在学校等孩子放学时和朋友聊天,就站到树荫下。可是,一阵阵风不时吹来,即使穿上夹克,还是凉快得令人受不了,所以大家又会不约而同地建议站到太阳底下去,觉得还是晒晒太阳比较舒服。
盛夏时,温度极少会超过华氏100度。偶尔有那么的一两天太阳大发威力的话,每个人都会大喊‘热死了’。其实大家都知道,夏天时,有些内陆地区简直像个‘大烤箱’;而我们处于靠近太平洋的南加州,整个夏季就只有那么几天最热,这算什么呢?而且,到了六月尾,学校就放暑假10个星期,大家可以减少在户外晒太阳的时间,真是好极了。
我想起老公说的‘不能打伞’,于是就探听其他朋友的情况。一个台湾妈妈说:“对呀,我老公也是这么警告我的!你看,我晒得雀斑都长出来啦!”另一个日本妈妈拼命点头,她的遭遇也一样。
我说啊,这些大男人啊,难道他们不知道,猛烈毒辣的太阳,是我们女人皮肤的大敌啊!因为怕人家取笑,我们得牺牲徐娘半老、仅剩犹存的美貌(如果有的话),真是一点也不会怜香惜玉啊!
不能打伞,大家就只好戴帽子。阔边帽、鸭舌帽和渔夫帽等,都是我们的选择。我买了一顶又一顶。渐渐地,老公和孩子如果看到我在选购帽子,就会取笑我:“你们看,她又在选帽子了!”后来,他们简直是警告我:“你不可以再买了!”其实,我总共就只买了四顶而已,不同的活动和场合得戴不同的帽子,哪会多?
最夸张的,是学校的一位日本妈妈。她穿长袖衣、长裙和袜子,又戴手套和阔边帽,最后还打了一把伞。天啊,她对太阳过敏吗?还是她老公没‘警告’她?后来知道她是某某同学的妈妈,没听说生病。再后来看到她时,全身少了很多‘行头’,大概她发觉自己太过‘出位’而选择入乡随俗了,也或者被她老公发现而被警告了一顿?哈哈。
朋友说:“我们黄种人皮肤内的黑色素含量和白种人不一样,我们如果也去作日光浴,可能会被紫外线伤害到皮肤。所以,‘不能打伞’可能不适合应用在我们身上。”无论如何,帽子、墨镜和防晒油是绝对不能少的。至于要不要打伞,我想那是个人的选择吧?
我呢,即使在大马,经常随身携带的雨伞也是用来遮雨而不是遮太阳,因为我们做销售的,工作得时常进出不同的地方,撑伞很麻烦。来了美国,即使之前没被老公警告一番,我也会因为懒惰而选择不打伞。就因为这样,我的皮肤还是一样黝黑,只有在冬天时会稍微变白。然而,‘养了一个冬季的白’,到了夏天就会前功尽废、打回原形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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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刊登于2010年10月30日《星洲日报》星云版
原来撑伞也有那么多学问。
回复删除大概这也算是文化冲击之一吧?哈哈。
回复删除恭喜恭喜,又有稿费入袋了!记得存起来,待回国时请我吃一顿。
回复删除NJ
NJ:
回复删除噢,我还以为等我回国时你要煮好料请我吃?
我这点小稿费,要积少成多存起来买机票回去,可就不知道要存到何时?哈哈哈。